覃君眺许永源因船舶停泊未留足值班人员被贵港海事局罚款2900元 海事安全值守合规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覃君眺、许永源因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该处罚信息的公开公示,也将对涉事人员的海事作业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内河船舶停泊值班的相关管理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覃君眺、许永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25*******001X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53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5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覃君眺、许永源,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537-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5*******001X,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
综合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两名涉事个人的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处罚,是严格落实内河水上安全监管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以明确法规为依据,警示内河航运从业者严守值班值守规范,填补停泊阶段安全管控漏洞,对防范船舶失控、碰撞等水上事故,维护辖区内河航运秩序有着明确的现实约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