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议案 同意比例99.72%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15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刚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158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3083465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4.2425%。公司在任董事11人全部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郭滢,副总经理寿松、吕自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赵琳,财务总监朱叶梅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A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股东类型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A股 | 391,974,665 | 99.7179 | 1,039,600 | 0.2645 | 69,200 | 0.0176 |
针对该议案,5%以下股东的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1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514,900 | 69.4014 | 1,039,600 | 28.6889 | 69,200 | 1.9097 |
本次会议无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维敏、马晨悦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出具的结论意见显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