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义因船舶超检验证书核定种类载运货物被大连海事局罚款5000元 涉船舶违规载货海事监管从严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董义因所属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货种类载运货物,被大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水上运输合规管控的公开举措,也为辖区内所有航运相关从业者敲响了规范运营的警钟。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执行,将直接督促涉事主体及时整改违规载货行为,同时也对周边航运经营主体形成警示效应,引导相关从业者严格对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核定范围开展运输作业,规避同类违法风险。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董义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种类载运货物)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1212003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2102*******0037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董义,违法事实为其相关船舶违反规定超出检验证书核定的载货种类载运货物,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12120032-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2102*******0037,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大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董义成立日期2017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董义,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麻城市顺河镇新寨村。
综合点评
本次大连海事局对涉事主体董义作出的5000元行政处罚,事由为船舶超检验证书核定种类载运货物,严格依据两部相关法律作出。该处罚既是对涉事主体违规行为的警示纠正,也督促海事相关运营主体严格遵守船舶检验核定要求,维护海上通航与运输作业的整体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