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金帆船务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2300元 海事监管合规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合肥金帆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明确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该处罚将直接记入合肥金帆船务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参与内河航运相关业务的资质核验、评优评级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合肥金帆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829L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1053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南京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合肥金帆船务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事实为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2026版海事违法情形,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10531-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829L,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航运主体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辖区内航运企业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保障内河航运通道的通行秩序与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合肥金帆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4月12日,法定代表人李传云,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7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宁国南路阳光花园恢复楼16幢408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李传云 | 85% | 425 | 2006-04-12 | - |
| 2 | 李正东 | 15% | 75 | 2006-04-12 | - |
事件点评
合肥金帆船务此次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处以23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合规类轻微处罚,涉事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链及品牌核心信誉造成实质性冲击。该事件也警示公司需强化航行规则内部核查机制,规避后续同类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