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红强因未守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被大铲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叶红强因涉及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相关违法情形,被大铲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信息完整披露了该起海事轻微违法案件的全流程处置细节,为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合规实践提供了公开参考样本。
该处置结果既体现了海事监管部门包容审慎的执法导向,也为相关海事从业人员明确了轻微违法场景下的合规认定边界。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叶红强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4062000134-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28*******163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0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铲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案件中,被处罚人为叶红强,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62000134-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428*******1632,作出该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0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作出该处罚的机关为大铲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叶红强成立日期2023年3月21日,法定代表人叶红强,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马坪镇严畈村。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大铲海事局公示的该起海事轻微违法免罚案例,是海事部门落实柔性执法的具体体现。涉事相关人员的海事通信违规行为因符合法定免罚情形被不予处罚,既明确了海上交通安全通信值守的合规边界,也通过容错纠错的执法导向,减轻了相关从业者的不必要负担,助力航运领域营造既有监管力度又有执法温度的合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