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忠因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被宁波海事局罚款4700元 海事严抓船舶开航适航合规要求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高忠因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被宁波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涉事船长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该行为直接违反了海事航行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船舶航行安全埋下了潜在隐患。
本次行政处罚已完成法定公示流程,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涉事当事人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履行罚款缴纳义务,该处罚记录也将同步纳入对应船员的海事信用管理档案,对其后续从业资质核验、航行作业安排等方面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高忠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1202015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501*******141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宁波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船员高忠,其违法事由为作为涉事船舶船长未履行法定航行安全管理职责,未按规范要求制定航次计划,也未落实开航前核查义务保障船舶和船员处于适航、适任状态。该案件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12020158-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的罚款,涉事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501*******1412。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宁波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广大船员群体严格落实航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海事管理法规要求,从航次筹备阶段筑牢航行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高忠成立日期2017年6月12日,法定代表人高忠,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五爱小商品批发市场床品布艺箱包鞋帽城3H190。
事件点评
本次宁波海事局对涉事船长高忠作出47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属于船员个人履职违规类处罚,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关联航运企业的日常运营、资质存续及经营业绩造成直接负面影响。该处罚也警示航运企业需强化船员合规培训,严格落实航次计划制定要求,保障船舶开航前的适航、适任状态,规避同类履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