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恒发船务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泰州海事局罚款800元 内河航行合规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淮滨县恒发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情形,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
此次海事部门的处罚公示,将对涉事航运企业的内河航行合规运营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辖区内所有内河航运主体敲响了规范航行操作、遵守航路规则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淮滨县恒发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2720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1071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5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完整信息如下:被处罚主体为淮滨县恒发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710-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1*******2720,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淮滨县恒发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6月26日,法定代表人郭玉林,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顺河街道乌龙大道与东湖南路交叉口东湖庭园7号楼。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黄炳贵 | 65% | 130 | 2030-06-30 | 2008-06-26 |
| 2 | 郭玉林 | 35% | 70 | 2030-06-30 | 2021-11-04 |
点评分析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淮滨县恒发船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800元罚款的海事行政处罚,事由为该公司涉事船舶未按规定航路及航行规则航行。本次处罚金额较低,且公司可依据对应法规及时完成整改缴纳罚款,不会对其日常航运经营、资质存续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仅为合规警示类监管处置,督促企业强化航行规则管控,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