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明禄因未如实记载船舶船员法定文书被大连海事局罚款3700元 海事文书填写合规性需重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丁明禄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违法行为,被大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船员从业行为规范的公开披露内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已被依法纠正,涉事人员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罚款缴纳,该处罚记录也将同步纳入对应海事从业信用管理范畴,对其后续船员相关从业活动产生合规约束影响。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全部核心信息均来自大连海事局官方发布的处罚公示文件,所有要素均经过公开核验,确保海事监管执法信息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丁明禄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1205005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501*******311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丁明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12050059-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501*******3115,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大连海事局。本次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针对船员从业过程中文书填报不合规行为的典型处置案例,也为广大船员群体敲响了规范填写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合规警钟。
天眼查数据显示,丁明禄成立日期2013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丁明禄,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永仁县永定镇建设路5号门店。
事件点评
本次大连海事局对船员丁明禄未如实填写船舶法定文书作出3700元罚款,是严格落实《船员条例》的常规执法动作,明确了船员如实填报法定文书的合规红线,警示相关从业人员规范操作,也为航运领域文书管理合规提供了具象的警示案例,助力航运作业合规体系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