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川因未保证船舶船员携法定文书航行资料被泰州海事局罚款30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强化船员合规意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川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也已同步纳入海事领域船员从业信用记录,将对其后续海事从业相关资质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川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1083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03*******6819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5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完整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陈川,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833-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203*******6819,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广大船员从业者,需严格落实船舶文书与航行资料的合规携带要求,共同维护水上航行安全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川成立日期2019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陈川,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高县来复镇桥头村5组79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船员陈川的处罚公示,是海事监管环节的常规执法动作,明确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需严格落实法定文书、航行资料随船携带的合规要求。该案例也为关联航运企业敲响合规警钟,督促企业强化船员合规培训,规避同类违规带来的运营风险,助力航运航行秩序的规范化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