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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镰刀翻越铁门盗窃槟榔

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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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金秋时节,槟榔青果陆续进入收获季,累累硕果缀满枝头。然而,在这丰收的背后,却有人动起了“不劳而获”的歪心思。近日,乐东公安连续破获多起盗窃槟榔果案件,有力震慑了涉农违法犯罪,切实守护群众的“钱袋子”。

8月2日凌晨2时许,夜色正浓,黄流镇一处槟榔园内静谧无声。村民杨某勇驾驶电动车途经此处,见四下无人,心生贪念,竟手持镰刀翻越果园铁门,对槟榔果实施盗窃。

案发后,槟榔园主人吴某壮迅速报警。黄流海岸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勘验取证工作。

经现场仔细清点,被盗槟榔树上留有106处新鲜切口。后经乐东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吴某壮被盗槟榔果实价值高达14840元,涉案金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犯罪嫌疑人杨某勇归案后,对其盗窃槟榔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独有偶,抱由镇居民黄某、罗某强、唐某鹏三人因手头拮据,密谋前往黄流镇盗窃槟榔果。

8月29日凌晨3时许,三人首次作案,窜至张某望的槟榔园,盗窃槟榔果约10斤,随后驾车返回抱由镇,以500元的价格卖给路边槟榔收购摊主。初尝“甜头”后,三人愈发猖狂。

9月20日凌晨2时许,三人再次出动,先到张某望槟榔园盗窃,随后驱车前往林某运槟榔园继续盗采,当日共盗窃槟榔果约70斤,销赃得款1572元。次日凌晨3时许,三人又驾车到高某岩槟榔园实施盗窃,盗走槟榔果约20斤,之后再次前往张某望、林某运的槟榔园继续作案。本次盗采的槟榔果返回抱由镇后,以1261元的价格卖给路边槟榔收购摊主。

经进一步核查,该团伙中黄某有盗窃前科,曾被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唐某鹏已年满16周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依法刑事拘留;罗某强未满16周岁,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不予执行。记者 畅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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