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上市项目审核”入通报,伍浩案揭开跨界寻租暗道
企业上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14日发布消息,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伍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在列举伍浩谋利领域时,写的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投资项目审批、上市项目审核、重点企业资质评审等方面谋利”。三个领域并列,前有“投资项目审批”,后有“重点企业资质评审”,这两个都跟他长期在发改委系统的任职经历对得上。真正让人觉得不寻常的,是中间那六个字——“上市项目审核”。
在中管干部的处分通报里,直接点出“上市项目审核”的,此前极少。这个措辞过去更多出现在证监系统内部人员的通报中。比如证监会原发审委委员操舰被“双开”时,通报用的是“将发行审核权异化为谋利工具”。伍浩不是证监系统出身,他的正式身份是国家发改委官员。一个发改委干部,被通报在“上市项目审核”中谋利,这条线是怎么连上的?
答案在2017年9月30日。那天证监会发布第15号公告,聘任63人为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其中专职委员42人,兼职委员21人。伍浩出现在兼职委员名单里。他当时的本职身份,是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副司长。
这一届发审委在资本市场有个外号叫“大发审委”,因为不再区分主板和创业板,63个人管所有IPO审核。63人里,来自证监系统的委员33人,来自证监系统外的委员接近一半,包括6名来自国家部委的兼职委员。人民银行、科技部、国资委各1名,发改委占了2名,伍浩是其中之一。
问题就出在这个“兼职”身份上。2017年修订的《发审委办法》对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做了区分:证监会以外的专职委员,受聘期间执行证监会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但证监会以外的兼职委员,买卖股票的限制措施“另行规定”。“另行规定”四个字,此后多年没有明确配套细则。发审委制度本身也长期存在“属性不清、委员身份不明、利益冲突缺乏有效约束”的问题。一个兼职委员既不是证监系统正式工作人员,又要参与核心审核,他的利益冲突怎么防,一直是个模糊地带。
但伍浩案真正特殊的地方,还不只是发审委委员这个身份。他在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从副处长一路做到司长,这个司的职能包括组织评审国家高技术项目、批复国家高技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和下达年度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和投资计划。哪些企业能拿到国家高技术项目资金支持,哪些企业能进入产业政策扶持名单,这个司有很大话语权。
一边是发改委的产业项目审批权,一边是发审委的上市审核投票权。这两套权力单独看都不新鲜,可当它们集中在同一个人手里时,寻租的逻辑就变了。过去查处的发审委腐败案,模式相对单一:要么直接收钱放行,要么突击入股拟上市公司。这些人手里只有发审委一把钥匙。伍浩不一样。一家企业要上市,发审委审核是最后一道关,但在此之前,能不能拿到国家高技术项目资金、能不能进入产业扶持名单,同样影响它的上市前景和估值。他不需要在发审委会议上直接“放水”,只需要在项目审批阶段让某家企业“受益”,再在上市审核阶段给予“便利”,两个环节一配合,利益输送的通道就形成了。这种模式比单纯的“收钱办事”更隐蔽,也更难被发现。
时间线也值得注意。伍浩2017年9月获聘发审委兼职委员,2018年9月升任高技术产业司司长,2020年6月成为发改委副秘书长,2023年2月升任发改委秘书长,2025年1月调任中科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2026年4月25日,他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6年10月,被“双开”。从调离发改委到被查,中间隔了一年多。他的问题线索,很可能是在离开发改委系统之后才被深挖出来的。这和近年来一些“期权腐败”案例有相似之处:在位时为他人谋利,不要求当下立即兑付,而是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以某种方式变现。
还有一个背景不能忽略。2023年2月17日,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证监会取消了发行审核委员会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发审委这个存在了三十年的制度,在伍浩被查之前就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制度的取消不等于问题的消失。注册制下,审核权从证监会下放到交易所,上市委委员仍然掌握着企业能否上市的关键一票。2024年,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出台配套规则,明确审核注册人员和上市委委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纪检部门可以对上市委会议进行现场监督。
伍浩案的价值,不在于他一个人栽了,而在于它用一个人的落马,把发审委时代一个长期被忽视的漏洞暴露了出来:当来自其他部委的官员兼任发审委委员时,他的本职权力和审核权力之间可能形成交叉寻租,而当时的制度设计对此几乎没有约束。
发审委已经走进历史,但“跨界权力叠加”的风险并没有随之消失。注册制下,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仍然可能进入上市委,他们的本职身份和审核身份之间如何隔离,利益冲突如何防范,这些问题在伍浩案之后,值得重新审视。
从2026年4月25日被查到10月14日被“双开”,一共172天。这个速度本身也说明了一件事:不管权力曾经编织过多么复杂的网络,该被撕开的口子,终究会被撕开。
中国科学院科创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伍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10-14 17:0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伍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伍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投资项目审批、上市项目审核、重点企业资质评审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伍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伍浩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第15号公告】《关于聘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15号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134号)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决定,聘任以下63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公告如下:
一、专职委员(4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丁晓东、马哲、马小曼、王玉宝、毋晓琴、付冰、朱琳、朱清滨、刘佳、关丽、许成宝、李东平、李国春、何玲、宋洪流、张建伟、陈闯、陈硕、陈瑜、陈巍、金文泉、金勇熊、周芊、周辉、周海斌、赵磊、赵文进、柳艺、钟建国、洪泳、祝小兰、郭旭东、黄少军、黄侦武、龚俊、龚剑、蒋隐丽、程建宏、曾宏武、阙紫康、蔡琦梁、廖士光。
二、兼职委员(2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卜永祥、王松、毕明建、伍浩、刘俏、李秀清、杨平、杨之曙、杨显武、肖世君、何伟、张辉、张永祥、张晓燕、姜国华、祝献忠、徐晓波、郭雳、谢小兵、谢德仁、霍达。
中国证监会
2017年9月30日
伍浩,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四川泸州人,1993年7月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曾任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2026年10月,伍浩被“双开”。
1993.07-1996.03 北京有线电厂技术员
1996.03-1997.11 电子工业部通信与系统装备司干部
1997.11-1998.08 国家计委机电轻纺司干部
1998.08-2012.08 国家计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发展司、高技术产业司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
2012.08-2018.0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副司长(其间:2015.03-2016.01参加中央党校第15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18.02-2018.0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巡视员
2018.09-2020.0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司长
2020.06-2020.0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司长
2020.09-2023.0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
2023.02-2025.0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
2025.01- 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