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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村儿童照护服务体系(提案提要)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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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农工党中央

案由:儿童是家庭、国家和社会的财富。儿童早期养育关系人口素质提升和社会长远发展。近年来,我国儿童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持续完善,但农村地区儿童早期发展在资源投入、家长认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城市存在明显差距。农村0—3岁儿童在认知、语言、社会情感和运动早期发展等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

建议:扩大试点规模,推广农村0—3岁家庭照护试点经验。对于地理环境较恶劣、居住分散、儿童整体发展情况较差的地区,以入户家访模式为主,实现照护服务覆盖。同时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定数量的养育中心,用以增加集体养育交流和儿童社会交往机会;对于人口居住较为集中、交通便利、经济发展水平尚可的地区,更多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中心,通过集体服务的模式,提升农村家长育婴育幼技能。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将教育支出向前延伸,覆盖0—3岁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农村婴幼儿家庭照护指导可纳入欠发达地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扩大儿童早期服务供给。有效发挥公共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民办儿童早期发展机构健康发展。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和公益组织,重点面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关注群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工作。

培育早期养育人才队伍,科学开展项目管理。充分挖掘并盘活农村人力资源,优先就地招募初中及以上学历农村女性开展系统化专业培训,组建本土化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在充实师资力量的同时,为农村妇女创造就业岗位,确保人才队伍稳定可持续。数字化赋能项目管理,搭建儿童早期发展监测数据库,实现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儿童早期发展数据系统互联互通。系统化、结构化分析监测数据,对服务家庭及婴幼儿进行精准画像管理,不断提升0—3岁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效能。

(文  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