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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恒信诉鑫锐精密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11月16日开庭 系常规债权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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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朱某、深圳市鑫锐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王某三名被告起诉至法院,案由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该案件定于2026年11月1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融资租赁行业常见的合同履约争议范畴,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各方的权责划分与权益落地。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朱某、深圳市鑫锐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王某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16 09: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十六调解室(B2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23049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唐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披露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鑫锐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两名自然人,争议事项围绕融资租赁合同履约相关权责展开,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承办,将于2026年11月16日正式开庭,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案件审理进展将按照司法程序依规推进。

天眼查数据显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毛宇星,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包括金融业,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592人,注册资本82353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2353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点评分析
本次海通恒信作为原告提起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属于融资租赁行业常见的履约争议,是企业正常开展债权追偿的合规司法动作。该事项本身不涉及公司重大经营违规,后续判决结果将明确各方权责,若公司胜诉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应收款项损失,对其常规风控体系的落地也具备正向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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