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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消费金融诉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2月17日开庭 属常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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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由,与被告杨某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参与开庭审理,本次庭审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2月17日14点40分。本次涉诉事项是平安消费金融日常金融贷后合规维权流程中的公开司法环节,相关进展将按司法程序推进。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杨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17 14:4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十八法庭(B3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24104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肖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所涉事项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相关司法程序安排于2026年12月1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十八法庭开展,对应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24104号,该诉讼属于消费金融机构针对逾期借款事项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合法权益的常规公示案件,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后续庭审相关进展将由受理法院依法依规公开推进。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东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88人,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4楼A-1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500002019-12-03
融熠有限公司28%1400002019-12-03
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7%1350002019-12-03
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750002019-12-03

点评分析
本次平安消费金融作为原告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属于其日常贷后合规维权的常规司法环节,是消费金融机构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身正当权益的正常操作。该类常规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实质负面影响,反而有助于维护平台信贷资产安全,规范自身贷后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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