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6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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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瑞俊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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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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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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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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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已获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郑瑞俊先生对议案2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磊、孙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汇成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7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未解锁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6年10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未解锁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部分未成就,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未能解锁的2,848,635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93,098,171股减少至990,249,53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993,098,171元减少至990,249,536元(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及2026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及《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未解锁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6年10月15日起45日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51-67139968-7099
5、联系邮箱:zhengquan@unionsemicon.com.cn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