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6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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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0月2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5)。
(二)截至2026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实际回购股份1,998,804股,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为51.40元/股、最低价为28.36元/股,回购均价为39.2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8,433,881.08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A股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刘建华先生,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80,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于2026年制定并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牛战旗先生、黄憗先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万股、15万股,已于202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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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1,998,804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公司需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回购股份的授予或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