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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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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上年同期1-9月的主要会计数据包含公司已处置的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业务;剔除前述业务产生的损益影响,公司上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62.21万元,本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14,384.08万元,同比增长30.03%,整车业务盈利情况同比向好。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并表范围与上年同期存在差异,上年同期并表范围包含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剔除前述业务产生的损益影响,公司上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62.21万元,本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14,384.08万元,同比增长30.03%,整车业务盈利情况同比向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永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永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6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26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9名。会议由董事长汤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关联董事陈红伟先生、张明威先生、楚义轩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6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在2026年6月15日已实施0.4元/股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在2026年8月28日已实施0.1元/股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对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0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红伟先生、张明威先生和楚义轩先生回避表决。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和《2026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若发生派息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1、《2025年激励计划》

公司2026年4月1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已调整为5.72(元/股);因公司在2026年6月15日已实施0.4元/股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在2026年8月28日已实施0.1元/股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依据上述规定及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测算: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5.72-0.50=5.22(元/股)。

2、《2026年激励计划》

公司2026年8月31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已调整为5.3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无需再行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其《2025年激励计划》中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2026年激励计划》中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共计110,000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5.22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格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公司《2026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5.31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6年激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

说明:公司变动前股本=现有登记在册的股本-尚未履行完回购注销程序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与之前暂未实施注销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注销。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针对《2025年激励计划》,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针对《2026年激励计划》,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6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65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110,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534,316,84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6-06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28日,期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3、联系人:李亚真

4、电话:0371-85332166

5、传真:0371-85336608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66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至10月2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tzgir@yut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披露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0月23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9:00-10: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23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至10月2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tzgir@yut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亚真、黄浩

联系电话:0371-85332166

联系邮箱:ytzgir@yut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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