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启动《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修订 新增资产证券化相关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15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86,证券简称: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调整的核心背景是公司已正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26]1号),同时匹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相关要求。
回溯此前决策流程,东北证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变更公司业务范围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增加资产证券化业务,并提前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根据监管核准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开展修订工作。目前相关资质批复已落地,本次章程修订工作正式进入落地推进阶段。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仅针对第十五条经营范围相关内容,具体条款调整细节如下:
| 原制度 (删除线处为删除内容) | 修订后 (下划线处为新增内容) | 修订说明 |
|---|---|---|
| 第十五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 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登记 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发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 第十五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 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证券期货业务 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 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限于从事 资产证券化业务);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登记 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发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 根据监管批复以 及《经营范围登记 规范表述目录(试 行)》,对公司经 营范围和业务范 围相关表述进行 修订,公司经营范 围最终表述以登 记机关核定为准。 |
东北证券方面表示,本次修订后的完整《公司章程》已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后续公司经营范围的最终官方表述将以市场监督登记机关的核定结果为准。本次章程调整完成后,公司将正式具备开展限定为资产证券化方向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质,业务边界得到进一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