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安徽大学教授王镕辞世,享年103岁
澎湃新闻
2026年10月14日,安徽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发布讣告: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法学家、卓越的经济法专家、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镕先生,于2026年10月13日在合肥与世长辞,享年103岁。
王镕,男,1923年1月生,汉族,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中共党员,1949年1月参加工作,国家级突出贡献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他于1949年毕业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司法专业,获法学士学位,1949年1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外交研究所研究人员,1950年至196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1960年至1979年在内蒙古包头钢铁学院任教,1979年起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民法、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1993年离休。
王镕是安徽大学恢复重建法学教育时期的重要学者之一,见证了安徽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并作出重要贡献。
他是我国民法、经济法学领域的著名学者,曾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总干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会员、安徽省第六届人大代表,长期为国家法治建设和地方立法建言献策。
王镕多年深耕民法经济法学研究,著作丰硕,主要成果有:参编全国高校法学教材《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该教材于1985年获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主编《农村法律应用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参编《经济法讲义和经济法专题讲座》(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主编《新编经济法概论》(新华出版社1992年版)。另发表论文多篇,其中《民法通则是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重要法律保障》(载《安徽大学学报》1987年第2期)于1986年在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全文广播,1987年获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奖;《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的研究》(载《安徽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于 1992年获安徽省经济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