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荣松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贵港海事局罚款26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强化内河航行值守监管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吴荣松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该处罚将直接记入涉事主体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相关船舶运营相关的海事业务办理产生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吴荣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25*******2370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2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4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涉事主体为吴荣松,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22-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5*******2370,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这类涉内河通航安全的处罚信息,也意在提醒广大船舶运营相关主体严格落实停泊值班相关规定,筑牢内河航行停泊的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吴荣松成立日期2026年7月30日,法定代表人吴荣松,所属行业为纺织服装、服饰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波美村潮揭路S234汉武五金商铺。
综合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自然人吴荣松作出的2600元罚款,属于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个体违规处罚,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不会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资质信誉及后续业务开展产生关联影响。该处罚仅为针对当事个人的合规警示,督促相关从业者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停泊的值班管理规范,保障内河航运的基础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