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五湖船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被云浮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云浮市五湖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相关违法情形,被云浮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依据及最终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常规政务公开举措。
本次免予处罚的处置结果不会对云浮市五湖船务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也体现了海事部门对轻微合规问题的柔性执法导向。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云浮市五湖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KM3M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22010047-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9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4 |
| 作出处罚机关 | 云浮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云浮市五湖船务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KM3M,对应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该案件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22010047-1-1。云浮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9项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4日作出不予处罚的最终决定,该处置既符合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容错的相关政策要求,也向航运市场主体清晰传递了合规边界的明确指引。
天眼查数据显示,云浮市五湖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8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李铭菊,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沿江路六都港办公大楼四楼405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李铭菊 | 100% | 500 | 2029-09-11 | 2026-05-20 |
综合意义点评
本次云浮市五湖船务有限公司涉及的船舶进出港信息未报告事项,经海事部门核查认定符合法定免罚情形,最终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该结果既契合海事轻微违法免罚的监管导向,未对公司经营资质、信用记录及后续航运业务开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为公司规范后续进出港信息报送流程提供了明确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