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勘科技及时任董事长蔡利平因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半年报 双双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12日,浙江证监局发布监管决定书,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对杭州维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维勘科技)及时任董事长蔡利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违规记录将同步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次监管决定书显示,维勘科技存在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违规行为,该情形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蔡利平未按照上述管理办法第五条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浙江证监局作出本次监管处置。监管要求明确,维勘科技及蔡利平需充分吸取本次违规教训,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同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后续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
根据监管安排,维勘科技与蔡利平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关于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同时决定书也明确了相关救济渠道:若主体对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次涉事主体及违规相关核心信息如下:
| 涉事主体 | 违规事由 | 监管措施 |
|---|---|---|
| 杭州维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 时任董事长蔡利平 | 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负主要责任 | 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