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栋因未如实填写船舶船员法定文书被贵港海事局罚款2350元 海事处罚公示彰显文书合规重要性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绍栋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船员文书填报合规性开展的常态化监管举措,相关公示信息已同步纳入海事行政监管公开范畴。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涉事船员强化法定文书填报的合规意识,也为辖区内所有船员群体敲响了规范履行文书填报义务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陈绍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08*******8313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65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伍拾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4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船员陈绍栋,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652-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伍拾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8*******8313,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此类公开公示,进一步明确船员岗位的合规操作边界,维护水上航行相关文书体系的严肃性与准确性。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绍栋成立日期2011年1月4日,法定代表人陈绍栋,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农村(流动经营)。
综合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船员陈绍栋未如实填写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违规行为作出23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依规开展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警示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船员管理法规,规范填写法定文书,助力航运领域合规运营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