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比例达99.83%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14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德勤主持,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8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8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03119305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03119305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3.119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3.1196 |
本次会议公司在任董事9人全部列席,董事会秘书石瑜女士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为《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02948729,同意比例99.8345%;反对票数161376,反对比例0.1564%;弃权票数9200,弃权比例0.0091%。
5%以下股东针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5140029,同意比例98.8858%;反对票数161376,反对比例1.0540%;弃权票数9200,弃权比例0.0602%。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云飞、任珊见证,律师出具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