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诉两公司侵权案11月16日开庭 推动视听平台版权合规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作为原告,将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涉及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该案定于2026年11月16日9时15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本部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本次知识产权纠纷的公开排期,也让内容平台的版权合规运营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或将对相关视听平台的内容版权管理机制优化形成推动作用。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1-16 09:15:00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本部第四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15民初111899号 |
| 承办部门 | 知识产权审判庭 |
| 主审人 | 牟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涉诉事件中,原告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作为国内主流影视内容制作传播机构,针对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诉讼,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受理,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11899号,目前公开信息暂未披露涉案作品的具体标的金额,该案件的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关系到长视频版权方与互联网视听平台之间的权益边界界定,也将为同类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置提供参考样本。
点评分析
此次涉诉事件对涉事平台而言,既是一次版权合规层面的警示,也将推动其进一步优化内容版权管理机制。案件后续审理将清晰界定长视频版权方与互联网视听平台的权益边界,既可为同类知识产权纠纷处置提供参考样本,也能倒逼全行业视听平台强化版权合规意识,推动内容传播生态走向更规范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