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物业上海第三分公司诉高某物业纠纷案10月14日开庭将厘清权责边界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第三分公司作为原告,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将高某诉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0月14日10时在法院微法庭进行宣判,案号为(2026)沪0114民初24704号,案件由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承办,主审人为周某。本次开庭宣判事项将直接明确涉事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划分,对后续相关物业服务纠纷的权责界定具备参考意义。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第三分公司 |
| 被告/被上诉人 | 高某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0-14 10:00:00 |
| 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微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14民初24704号 |
| 承办部门 |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
| 主审人 | 周某 |
| 开庭类型 | 宣判 |
本次涉事主体为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第三分公司,涉及的纠纷事项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承办,将于2026年10月14日完成宣判流程,目前公开信息暂未披露本次纠纷涉及的具体涉案金额,后续宣判结果将明确双方就物业服务履约相关的争议权责,也为同类社区物业服务纠纷的合规处置提供可参照的司法实践样本。
点评分析
本次佳兆业物业上海第三分公司作为原告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宣判,将直接厘清涉事双方的权责边界,既为该公司后续处置同类物业纠纷提供明确的司法参照,也能为其优化物业服务履约流程、规范纠纷处置机制提供合规指引,具备较强的实践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