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0元定额扣除 为何只认“取证当年”
贝果财经
转自: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近日,不少新闻工作者陆续收到“记者之家”大学堂推送的学时提醒。根据《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习累计课时不得低于90学时。随着新闻行业继续教育常态化落地,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引发从业人员广泛关注。
某财经报社记者小李今年3月办理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继续教育模块填报3600元专项附加扣除。小李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证书是在2018年,2024年完成新版记者证换发,2025年按行业要求完成90学时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属于年度年检硬性要求,按年完成学时应该可以逐年享受个税扣除。”小李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然而个税申报提交次日,系统便推送校验提示,要求对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信息予以核实。12366纳税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答复称:该项扣除仅限取得证书的当年度,2025年完成的90个学时培训,不符合个税扣除申报条件。
税务人员对此解释,新闻从业人员每年90学时继续教育属于行业监管层面的硬性考核指标,主要服务于记者证年检、职称评审工作,但该学时要求不等同于个税口径下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二者执行两套规则,若混淆填报,汇算阶段极易触发税务风险核查,需要纳税人更正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2026年7月28日在国新办“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全国有1.26亿人享受养老、医疗、教育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享受人数较上年增长5.9%,减税金额超过3200亿元,较上年增长8.2%。
自2019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落地实施以来,不少职场纳税人误将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视作可持续享受的常态化税收红利。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田志伟表示,可享受个税扣除的职业资格,目前限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1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72项范畴,涵盖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及1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其中,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教师资格、税务师、建造师归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工、焊工、消防设施操作员等划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不在目录内的培训证明、学时证明、行业证书,都不能扣。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解释,按照上述规定,新闻从业者仅在首次获取记者证的年度,可以申报3600元定额扣除。后续各年度完成的90学时继续教育,仅用于维持职业资格效力,并未形成全新职业资格,因此不能重复申报个税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考取等级升级的全新职业资格,例如由二级建造师考取一级建造师、初级会计进阶至中级会计,属于获取新的职业资格,新证书发证当年可正常申报扣除。“同一纳税年度内,即便取得多本合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上限仍为3600元;跨自然年度分别取得证书,则可分年度享受对应扣除。”田志伟说。
目前,学历类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分属两类独立扣除项目,同一个纳税年度内两项可叠加享受,年度扣除上限合计可达8400元。
税务人员提醒,教师年度研修结业证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凭证、行业协会培训结业证书等,均不属于国家准入类或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无论是否支付培训费用、是否完成既定学时,均达不到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林智伟介绍,当前个税汇算已进入常态化风险核查阶段,如果纳税人收到专项附加扣除疑点提示,无须过度担忧,可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完成信息核验与更正操作。
在此过程中,纳税人需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发现错报应及时更正、重新申报。对经提示提醒仍拒不更正、虚假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务机关可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编辑:朱会珊 审核:朱紫云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