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独立董事相关议案 同意比例99.76%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13日,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5幢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赵子安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审议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议案。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1人,代表股份1118118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98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99503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39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8人,代表股份123082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414%。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17人,代表股份132656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80%。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11544248 | 99.7607% | 182500 | 0.1632% | 85100 | 0.0761% | 0 | 通过 |
| 1.00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12998090 | 97.9828% | 182500 | 1.3757% | 85100 | 0.6415% | 0 | 通过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韩旭、刘一帆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