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创视讯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 总同意比例达99.42%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13日,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1栋A座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熊科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审议关于公司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1人,所持股份64154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4.8900%。其中中小股东共120人,所持股份3904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3%;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股份136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3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64017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8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唯一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公司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63783295 | 99.42% | 43900 | 0.07% | 327500 | 0.51% | 0 | 通过 |
| 1.00 | 关于公司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3533530 | 90.49% | 43900 | 1.12% | 327500 | 8.39% | 0 | -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广东恩典律师事务所朱幼林律师、李勇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