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因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浦东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军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情形,被浦东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违法事由、处置结果等核心要素,是海事管理机构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体现。
本次处置结果意味着涉事主体陈军本次涉及的海事轻微违法行为未被施加行政处罚,相关记录将按照海事信用管理的对应规则进行归集。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陈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03*******9612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72000314-1-2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3 |
| 作出处罚机关 | 浦东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陈军,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72000314-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403*******9612,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浦东海事局,本次处置严格契合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相关管理要求,体现了行政执法的温度与规范化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军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日,法定代表人陈军,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全国各地。
综合点评
本次浦东海事局公示的该起海事轻微违法免罚案例,是海事部门落实柔性执法的具象体现。依据法定免罚条款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保障了海事监管的合规性,也为相关航运从业者明确了轻微合规疏漏的容错边界,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主动规范进出港报告行为,降低合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