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中海运输公司因船员配员不足被来宾海事局罚款4000元 内河船舶配员不达标将被依法追责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桂平市中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因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来宾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及行政处罚的对应法规条款,最终对涉事企业处以人民币肆仟元整的罚款。该处罚将直接影响该企业当期的合规经营信用记录,也为辖区内航运企业敲响了配员合规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桂平市中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YM54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11202005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3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来宾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桂平市中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违规细节: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YM54,此次违法事由为旗下运营船舶的船员配置数量未达到2026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明确要求的定额标准,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112020054-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来宾海事局作出该处罚的法律依据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3日,整个处罚流程严格遵循海事行政执法的合规要求,相关信息公开公示也将进一步引导内河航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配员的安全管理规范,保障内河航运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桂平市中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王燕敏,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厢东社区(黄克宁屋)。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王榜朝 | 90% | 45 | 2029-08-31 | 2023-03-09 |
| 2 | 王燕敏 | 10% | 5 | 2029-08-31 | 2023-03-09 |
综合点评
本次桂平市中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因船舶配员不足被海事部门罚款四千元,虽处罚金额不高,但直接暴露出公司内河航运安全管理存在疏漏。该处罚将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补齐船员配置,规避航行安全隐患,也为其后续合规运营、维护航运资质信用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