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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报信息被芜湖海事局罚款70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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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青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被芜湖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该违规行为违反了内河通航管理的相关法定要求,涉事主体需按处罚决定按时足额缴纳罚款,相关违规记录也将同步纳入对应海事信用管理范畴。

该处罚公示进一步明确了内河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的合规边界,也为辖区内所有内河航运相关主体敲响了合规警钟,未按要求履行进出港信息报告义务的行为将被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李青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22060044-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5*******8415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3
作出处罚机关芜湖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自然人李青,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22060044-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5*******8415,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芜湖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青成立日期2017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李青,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荆门市掇刀区创业二路。


综合点评
本次芜湖海事局对李青作出的7000元罚款处罚,是针对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报备信息的合规警示,虽本次处罚主体为个人,未直接关联企业主体,但也为相关航运经营主体敲响了合规警钟。相关航运从业者需严格对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落实进出港信息报备义务,规避同类违法风险,保障内河航运运营合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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