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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不再强制建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可签订用工书面协议!

市场资讯 10.13 11:03

(来源:建筑工人联盟)

劳动合同改成用工书面协议,这几个字的背后,是千万建筑工人的死结。

住建部最近悄悄干了一件事,修订《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改动看着不起眼,原来的劳动合同,统一改成了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还加了一句:不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

几个字的变化而已?

不。这次改的不是文字,是思路。改的是建筑行业一个拖了很多年、一直没解开的死结。

老规矩为什么卡住了?

先说说工地上是怎么回事,干过工地或者了解工地的人都知道,用工链条有多绕:总包→分包→包工头→工人,层层转包,临时抓人。一个工人今天在这个项目,明天可能就挪去了隔壁工地;这个月跟张老板,下个月换李老板。有的工人干了小半年,连给自己发钱的人算哪个公司的都说不清。

而法律这边呢?认定劳动关系,要过三道关:人身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工地上一大堆临时用工、短期劳务,本来就不满足这些条件。

老规矩偏偏一刀切:必须签劳动合同才能进场。

结果落地难,执行率低,大量工人手里既没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书面凭证。一旦碰上欠薪、工伤,维权的时候连张纸都掏不出来。企业打擦边球,工人吃哑巴亏,政策挂在天上下不来。

说白了,这不怪执行不力,是政策设计一开始就跟现实脱了节。

新思路是什么?不硬套,先给凭据。

这次修订的核心,就俩字:分类。该是劳动关系的,签劳动合同,一步不让,这是底线。不该是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又在干活拿钱的呢?签用工书面协议。

这里得说清楚一点,这份协议,不直接等于劳动关系,不绑定社保、最低工资、经济补偿那一整套劳动保障。但它把工种、报酬、结算时间白纸黑字写下来,让工人手里攥着一份能用来投诉、能申报工伤的书面证据。

有人可能会问:这不是降级了吗?

不是。这是务实。先解决最要命的问题,无凭证。有了这张纸,工人才有抓手。

但话说回来,别以为换个名字就能绕开责任。名称不重要,实质才重要。哪怕签的是劳务协议,只要工人实际上受单位管理、守单位制度、干单位业务、单位发工资,打起官司来,照样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上海已经有这样的判例了。

所以这份协议是两面刃:对工人是护身符,对企业是红线。谁想拿它钻空子,法院不答应。

光有协议还不够,系统也跟上了。

协议之外还有个配套动作,2025年9月,新版实名制系统上线,新增了班前签到、工资发放、工资异议申诉功能。

两样东西拼到一起,逻辑就通了,把口说无凭变成线上留痕,把现金发薪变成台账记录。真闹起欠薪,工人有协议可举、有平台数据可查、有申诉通道可用。欠薪溯源这条链,这才算真正补齐。

方向对了,但坑还有三个。

别高兴太早,落地路上至少有三道坎。

第一道范本没有。简易劳动合同的范本早就有了,但适配工地的用工书面协议示范文本,还没普及。协议里必须写清用工主体、工种、计价标准、发薪时间、结算对接人,才有维权的价值。随便糊一张纸,等于白签。

第二道数据不实。不少项目名义上接入了实名制平台,实际上协议不上传、信息滞后、数据造假、签了不履约,招招都有。监管已经把实名制数据质量列为硬考核指标了,但这考核能不能压到项目一线,还得再看看。

第三道工人不上心。很多工人根本不在乎什么书面凭证,眼里只有一件事:今天干完,今天拿钱。留存证据的意识,几乎为零。政策再好,工人不配合,效果照样打折。

最后说两句

层层转包、用工关系模糊、劳动合同落不了地,这些老毛病,住建部这次用一张“用工书面协议”给出了新的解法,给够不上劳动关系的工人,先配一份能维权的基础凭证,再配上数字化监管补齐欠薪链条。

这是一次从“理想化合规”到“务实化治理”的转身。

方向,是对的。

但一纸之变能不能真解开死结,最后还得看两件事:协议范本给不给到位,执行功夫下得深不深。

纸上的权利,只有落了地,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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