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揭阳市桂兴食品厂老抽王酱油因全氮不达标抽检不合格 涉事产品已启动核查处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信息显示,在2026年10月12日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5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中,标称揭阳市桂兴食品厂生产的一款老抽王酱油被列入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该批次产品由揭西县棉湖有间铺仔食品商行在售时被抽样检出相关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本次抽检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企业的产品市场信任度,同时监管部门已同步启动后续核查处置流程,督促相关主体落实产品召回、隐患排查等主体责任。
| 项目 | 详情 |
|---|---|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揭阳市桂兴食品厂 |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桂岭镇玉步村 |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揭西县棉湖有间铺仔食品商行 |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湖西村委棉湖大道花园红绿灯路口东侧34号 |
| 样品名称 | 老抽王酱油 |
| 规格型号 | 500ml/瓶 |
| 商标 | 榕兴和图形 |
| 生产日期 | 2026-03-28 |
| 保质期 | 18个月 |
| 不合格项目 | 全氮(以氮计) |
| 检验值 | 0.56g/100mL |
| 标准值 | ≥0.70g/100mL |
本次通报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属于酱油类食品细类,标称生产主体为揭阳市桂兴食品厂,厂址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桂岭镇玉步村,涉事产品的规格为500ml/瓶,商标为榕兴和图形,生产日期为2026年3月28日,标注保质期18个月。该批次产品的全氮(以氮计)项目检出值为0.56g/100mL,未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0.70g/100mL的限值,本次抽检的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抽样环节的经营主体为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湖西村委棉湖大道花园红绿灯路口东侧34号的揭西县棉湖有间铺仔食品商行。
天眼查数据显示,揭阳市桂兴食品厂成立日期2011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卢泽冰,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揭阳市揭东区桂岭镇玉步村(黄枝蓝)。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卢泽冰 | 100% | 3 | - | - |
事件点评
此次揭阳市桂兴食品厂生产的榕兴和牌老抽王酱油全氮指标未达国标,暴露出企业生产质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该不合格通报将直接影响品牌市场信誉,倒逼企业整改生产工艺、完善品控体系,也为区域调味品生产企业敲响合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