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嘉鱼县莲早酿酒坊高粱酒因纽甜违规抽检不合格 酒类生产合规红线需严守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关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信息显示,在2026年10月12日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5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中,酒类监督抽检环节发现标称嘉鱼县莲早酿酒坊生产、同时由该企业作为被抽样单位送检的一批次高粱酒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规定,该产品所属食品细类为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本次抽检由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检验工作。

该不合格产品的相关情况被正式纳入全国食品抽检不合格公示名录,涉事生产经营主体将面临对应后续核查处置,也将对其市场信誉与日常经营活动造成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嘉鱼县莲早酿酒坊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兴正街33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嘉鱼县莲早酿酒坊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兴正街33号
样品名称高粱酒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2025-07-27
保质期/
不合格项目纽甜
检验值0.00285g/kg
标准值不得使用

本次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涉事不合格酒类产品完整信息显示,标称生产企业为嘉鱼县莲早酿酒坊,企业登记地址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兴正街33号,本次抽样的执行主体同样为嘉鱼县莲早酿酒坊,被抽样单位地址与生产企业地址完全一致。涉事样品为高粱酒,产品未标注单独的规格型号与商标信息,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27日,产品包装未标注明确保质期。经检验,该批次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为纽甜,实测检验值为0.00285g/kg,而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明确规定该类白酒产品中纽甜属于不得使用的添加剂范畴,该批次产品的抽检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事件点评
本次嘉鱼县莲早酿酒坊生产的高粱酒检出违规添加纽甜,违反白酒不得使用甜味剂的强制标准,将直接冲击该酒坊的产品口碑与区域市场信任度。作为小体量本土酿酒作坊,此次抽检不合格事件或触发后续监管跟进整改,若处置不当,其本地经营资质与生存空间将受到直接负面影响。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