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桂阳县茅仙酒业五稷窖藏白酒因甜蜜素抽检不合格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信息显示,在2026年10月12日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5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中,酒类监督抽检环节检出1批次标称由桂阳县茅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同一家企业作为被抽样单位送检的五稷窖藏(白酒)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相关信息已被纳入官方公开的不合格食品名录,涉事企业需按要求完成后续风险排查与整改工作。
本次抽检不合格的白酒产品相关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详情 |
|---|---|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桂阳县茅仙酒业有限公司 |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工业园 |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桂阳县茅仙酒业有限公司 |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原太和镇氮肥厂 |
| 样品名称 | 五稷窖藏(白酒) |
| 规格型号 | 500ml/瓶,52%vol |
| 商标 | 子龙郡 |
| 生产日期 | 2025-11-18 |
| 保质期 | / |
| 不合格项目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 检验值 | 0.000410g/kg |
| 标准值 | 不得使用 |
据本次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显示,本次涉事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桂阳县茅仙酒业有限公司,企业登记地址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工业园,本次抽样的执行主体同为桂阳县茅仙酒业有限公司,其实际经营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原太和镇氮肥厂。本次检出不合格的样品为子龙郡商标旗下的五稷窖藏(白酒),产品规格为500ml/瓶,酒精度52%vol,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产品未标注明确保质期。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次白酒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检验结果为0.000410g/kg,而我国白酒类食品安全标准明确规定甜蜜素属于不得在白酒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该批次产品的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本次抽检覆盖的食品细类为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针对该不合格产品启动后续核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排查生产流程中的风险隐患,保障后续上市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规范。
天眼查数据显示,桂阳县茅仙酒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邓佑红,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桂阳县工业园。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邓佑红 | 79% | 39.5 | 2001-05-07 | 2021-04-16 |
| 2 | 邓小英 | 10% | 5 | 2001-05-07 | 2021-04-16 |
| 3 | 何国芳 | 8% | 4 | 2001-05-07 | 2021-04-16 |
| 4 | 邓华 | 2% | 1 | 2001-05-07 | 2021-04-16 |
| 5 | 邓玲 | 1% | 0.5 | 2001-05-07 | 2021-04-16 |
事件点评
本次桂阳县茅仙酒业旗下子龙郡牌五稷窖藏白酒被检出违规添加甜蜜素,直接触碰白酒生产合规红线。该问题不仅会导致企业面临监管处罚,更将冲击其产品口碑与区域市场信任度,对企业后续生产经营、品牌形象维护均形成直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