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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通报:锡林浩特市饮尔康纯净水厂包装饮用水因亚硝酸盐超标抽检不合格 涉事产品已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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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信息显示,在2026年10月12日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5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中,标称生产方为锡林浩特市饮尔康纯净水厂生产的饮尔康包装饮用水,被列入本次饮料类监督抽检的不合格产品名单。本次抽检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实施,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属于其他类饮用水范畴,相关抽检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企业的产品市场信誉,也会触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后续核查处置流程。

项目详情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锡林浩特市饮尔康纯净水厂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东段中小企业园区
被抽样单位名称锡林浩特市饮尔康纯净水厂
被抽样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尔敦街道新艾里社区团结大街东段中小企业园区金顶大帐院内东一户101室
样品名称饮尔康包装饮用水
规格型号18L/桶
商标/
生产日期2026-05-10
保质期30天(不开封)
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以NO2-计)
检验值0.0214mg/L
标准值≤0.005mg/L

本次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不合格饮料产品具体信息显示,涉事产品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锡林浩特市饮尔康纯净水厂,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东段中小企业园区;本次抽检的被抽样单位同样为锡林浩特市饮尔康纯净水厂,实际抽样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尔敦街道新艾里社区团结大街东段中小企业园区金顶大帐院内东一户101室。涉事样品为饮尔康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为18L/桶,无标注商标,生产日期为2026年5月10日,标注不开封状态下保质期为30天。经检测,该批次产品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NO2-计),实测检验值为0.0214mg/L,远超国家标准规定的≤0.005mg/L的限值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锡林浩特市饮尔康纯净水厂成立日期2012年9月3日,法定代表人李建平,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尔敦街道新艾里社区团结大街东段中小企业园区金顶大帐院内东一户101室。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
1李建平100%10--


事件点评
本次锡林浩特市饮尔康纯净水厂生产的18L/桶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指标远超国家标准,直接暴露出企业生产质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该问题若不及时整改,不仅会冲击品牌本地市场口碑,还可能面临合规处罚,对其区域经营的可持续性造成直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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