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人的公积金,更好用了
(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邓雪珂
通 讯 员 沈 晏
凑完首付手头紧,装修、买车位又添压力?房租月月支出,能不能再减负?想改善住房,贷款额度能不能提高?……这些安家路上的现实关切,嘉兴正用一揽子公积金新政接住。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我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通过扩大提取范畴、提升贷款额度、加大对特定群体支持力度等,为广大缴存职工送上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包”。
提取范围有所扩大
提取金额也有上调
过去,公积金提取主要集中在购房、租房、还贷等场景。此次新政最直观的变化,是公积金“能用的地方更多了”。
新政明确,缴存人本人及配偶装修本市自有住房,可凭不动产证或买卖备案合同、装修合同(协议)、装修发票(收据)等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一套住房每人限提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装修花费,家庭累计最高可提25万元。购买配套车位(库)、储藏室也可提取,缴存人凭买卖备案合同或不动产证、车位(库)/储藏室购买合同或不动产证、购买发票,即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每个车位(库)或储藏室每人限提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能与今年3月出台的房屋改造政策叠加使用。缴存人已办理过房屋改造提取的,本次又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装修提取。
除新增场景外,原有提取额度也有上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额,由1500元/平方米调整为2000元/平方米;租房提取限额从15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每人每年提取限额可达24000元。“我的房租是2200元/月,原来每个月我要贴700元,现在只要掏200元,压力减轻不少。”刚办好业务的王先生对新政赞不绝口。
此外,缴存人家庭名下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无逾期的,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其他非销户情形提取;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有逾期的,不得办理除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外的其他情形提取。这意味着,正常还贷的缴存人账户资金不再被“一刀切”限制,公积金的流动性得到释放。
贷款额度大幅增加
重点群体精准加码
除了“提得出来”,如何“贷得更多”也是此次政策优化的核心。
新政放宽了贷款认定门槛。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家庭,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除拟申请贷款所购房屋外无其他住房或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可按首套房申请低利率贷款。
贷款最高限额也大幅上调。单人最高可贷80万元,双人及以上家庭最高可贷160万元。可贷金额的计算倍数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至25倍,这意味着缴存人可以更快攒够公积金账户余额,缩短申请贷款的等待时间。
针对不同群体,新政还推出梯度化优惠政策。
人才安居方面,经认定的D类及以上人才额度上浮100%;E、F类及以上人才,副高级及以上专技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上浮50%;全日制本科、技师职业资格人才上浮20%。
刚需、青年、绿色住房方面,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申请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35周岁及以下青年人购买自住住房,均可享受额度上浮20%。
婚育家庭方面,建立梯度上浮机制,生育一孩额度上浮20%,二孩上浮50%,三孩及以上上浮100%。
此外,新政进一步扩大异地贷款受理范围。全国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的,均可向购房地公积金部门申请贷款,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政策。
“新政策从10月8日起执行。此前已办妥一般抵押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此前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归集信贷处处长王萍萍表示,市民可拨打咨询热线0573-12345,或到各网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