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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相融化纠纷

滚动播报 10.13 04:01

(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记者  薄金凤

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综治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牧民农牧业贷款合同纠纷。调解员在保障金融机构合法债权的同时,充分考虑受灾牧民实际困难,实现了金融维权与民生帮扶的双赢。

5年前,牧民云某为购买饲草、扩大养殖规模,向辖区银行申请3万元经营性贷款,另有5名亲友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此后当地遭遇极端自然灾害,草场和牲畜养殖受到重创,云某农牧业收入大幅下降,无力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银行遂向临河区综治中心提交诉前调解申请。

收到申请后,综治中心专职调解员立即启动核查工作。一方面梳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催收记录等材料,核实借款金额、担保责任及逾期计息标准等关键事实;另一方面约谈云某,了解其受灾情况、家庭收支及还款能力,掌握逾期背后的实际困难。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兼顾法理与民情。面对银行方,调解员讲解涉农牧贷款纠纷柔性化解的政策导向,说明牧民受灾后的经营困境,引导金融机构在合法框架内调整还款方案;针对云某,调解员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逾期还款及连带保证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告知将尽力协调适合其收入水平的还款方案。

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背对背协商、面对面沟通,寻求利益平衡点。考虑到牧民恢复养殖需要持续投入、短期内缺乏大额还款能力,调解员向银行提出分期还款方案,反复测算各阶段本息额度,争取宽松还款周期。

经多轮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结合牧民收入季节性特点,约定云某分3年偿还全部贷款本金,按期支付正常利息及合规逾期利息;利息、罚息、复利合计总额不超出法定利率上限;若云某未按期履约,银行可一次性追偿全部剩余欠款,5名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协议达成后,调解员引导双方共同申请司法确认,以司法强制力巩固调解成果。

此次调解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化解矛盾,既维护了金融机构权益,又减轻了受灾牧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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