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6-061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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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和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宇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其中2名独立董事何建军、王冠群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高世勇、副总经理金佳琦、副总经理宋家奇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正式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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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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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2、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发来的《股东回避表决通知》,股东赵志华预计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有关挂牌项目竞买(但不代表竞买承诺),自愿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凤久、刘季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