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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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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通信器件生产建设项目、高端光电子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完成全部既定建设内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54,411.83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8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84,803,2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55元。截至2023年2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573,099,990.70元,扣除发行费用29,739,342.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43,360,648.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0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拟投入金额主要系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所致。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3年3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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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拟投入金额主要系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所致;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354.04万元)。

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全部既定建设内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科学、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募投项目存在未达到支付条件的质保金等,支付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为了便于资金管理,提高账户使用效率,现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已完成全部既定建设内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3,654,411.83元,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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