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3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一、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额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二)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资金的90%;
(三)贷款用途:仅用于回购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四)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6-055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3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2026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用途仅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2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