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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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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5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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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87元/股(含税),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0月1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5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00元/股,最低价为14.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03,101.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4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23,156,16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23,156,16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颀中科技”)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0股,并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989,037,288股变更为1,189,037,2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37,708,237股,占公司总股本87.2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1,329,051股,占公司总股本12.7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23,156,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0%,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分别为合肥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Chipmor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含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10月2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增加总股本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9,239,696股,其中525,213股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525,213元,对应公司股本总数增加525,213股。

(二)可转债转股增加总股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9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颀中转债”)。“颀中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5年11月3日至2031年11月2日,转股期限为自2026年5月7日至2031年11月2日。截至2026年10月11日,“颀中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1,196股。

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可转债转股累计增加公司股本536,409股,公司股本总数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1,189,037,288股变更为1,189,573,697股。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相关承诺

根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合肥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Chipmor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及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其持有的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及约束措施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如果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公司/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二)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企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

如本公司/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公司/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本公司/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颀中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颀中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823,156,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0%,

限售期为42个月(含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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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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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合肥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Chipmor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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