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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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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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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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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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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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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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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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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信息披露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要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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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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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红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义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义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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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红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义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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