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用股份”)5%以上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257,695,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8%。
● 公司于近日获悉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雨花台区法院”)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豆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强制执行。本次拟被执行股份数量为2,08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具体数量以最终执行为准。
● 上述司法强制执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近日获悉,因合同纠纷,雨花台区法院对公司5%以上股东红豆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强制执行。本次拟被执行股份数量为2,08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具体数量以最终执行为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被执行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7,695,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8%。
二、本次被执行的基本情况
1、被执行原因:因合同纠纷,雨花台区法院已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苏0114执恢125号,要求股票托管券商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一、对被执行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账号予以限制,限制包括:禁止该账户资金转出、证券买入、转托管、撤指定。限制期限自收到该协助执行通知书日起至卖出所得款项扣划至雨花台区法院账户日为止,资金扣划完成后解除本次资金账号限制措施。所得款项由雨花台区法院进行分配,依据法律法规分配时优先保障质押权人权益。二、协助将被执行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冻结的通用股份共2,084万股,冻结状态调整为不限制卖出。所调整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
2、被执行的股份数量及比例:红豆集团持有的公司2,084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具体数量以最终执行为准。
3、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4、执行方式:以最终执行为准。
5、执行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执行期间:具体时间区间以最终执行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5%以上股东红豆集团股份减持是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以上股东红豆集团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强制执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通过大宗交易强制执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将督促相关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红豆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