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6-037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卧龙电驱”)九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0月0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10月0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会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6-038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卧龙电驱”)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卧龙电气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供应链”)。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卧龙供应链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本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无需支付对价,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被合并方卧龙供应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压缩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管理效率,实现内部资源有效共享,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卧龙供应链。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卧龙供应链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卧龙供应链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鉴于被吸收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不变且无需支付对价。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无需支付对价,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卧龙电气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BDTHRXD
3、法定代表人:张红信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年02月22日
6、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7、住所:浙江省丁宅乡丁宅老街6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包装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紧固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卧龙供应链100%股权
10、经查询,卧龙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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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卧龙供应链,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卧龙供应链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均不发生变化,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计入公司;被合并方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依法继承。
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4、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认,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和享有。
5、合并各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审批、公司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卧龙供应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6-039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公司”)管理架构,压缩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管理效率,实现内部资源有效共享,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卧龙电气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供应链”)。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卧龙供应链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卧龙供应链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13日起45天内,每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复兴西路555号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戴芩、李赛凤
(3)邮政编码:312300
(4)联系电话:0575-82176628
(5)传真号码:0575-82176636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