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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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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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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

注:数据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自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6年9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天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展的授信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026年9月3日,本公司、陈庆堂、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开展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本次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

2026年9月3日,本公司、陈庆堂、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开展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本次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1,550.00万元。

2026年9月3日,本公司、陈庆堂、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开展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本次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新增的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本期不存在新增的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情况。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6年9月16日,湖南福马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建发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同意新增担保方湖南福马科技有限公司为承租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清鳗鲡堂养殖有限公司继续履行相应义务向出租人厦门建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新增的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提供担保4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2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1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9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19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6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8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担保业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子公司或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上述总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在预计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每笔融资期限根据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确定。

4、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1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9.1亿元。担保业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12月26日及2026年4月11日、4月29日、4月30日、5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2025-090、2025-098、2026-013、2026-014、2026-018、2026-019、2026-025、2026-026、2026-042)。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公司管理层可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已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尚未使用的业务合同履约担保额度8,000.00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并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尚未使用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2,000.00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

1、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被保证人:海南天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保证人:本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被保证人: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保证人:本公司、陈庆堂、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有关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3、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被保证人: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保证人:本公司、陈庆堂、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有关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4、与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被保证人: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双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保证人:本公司、陈庆堂、厦门德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有关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二)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协议内容

本期不存在新增的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的情形。

(三)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

1、与厦门建发融资租赁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

被保证人(承租人):本公司、福清鳗鲡堂养殖有限公司

债权人(出租人):厦门建发融资租赁公司

保证人:湖南福马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相应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建发租赁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建发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补交的税金、律师费、诉讼费用、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仲裁费用、差旅费、通讯费;因主合同无效给建发租赁造成的损失;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被终止,债务人因此需增加承担的债务。

(四)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

本期不存在新增的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及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经营需要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行业惯例,有助于推动公司鳗鱼主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司与产业链合作伙伴的长期合作关系,保障公司上下游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公司将采取资信调查、落实资金专款专用措施、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贷后管理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资信调查、征信评价和约束机制更为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控制公司整体风险,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担保,可解决被担保产业链合作伙伴的部分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与被担保方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保障公司产业链供应的稳定性,以及提升公司为下游客户服务的能力并促进公司产品销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17,935.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0.82%。其中:(1)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余额为191,479.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83%;(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总余额为31,686.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3%;(3)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1,506.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9%;(4)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53,263.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27%。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余额中逾期金额为16,960.44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总余额中逾期金额为3,830.25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中逾期金额为670.86万元。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代偿款余额为419.65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金融机构借款

及票据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科技”)及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截至2026年10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逾期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本金合计32,016.14万元(人民币,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9%;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本金合计54,985.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8%。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的情况如下:

一、新增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逾期金融机构借款本金合计为20,970.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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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逾期金额均不包含因逾期未付利息、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二、新增商业承兑汇票逾期的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票据逾期本金合计为11,045.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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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因上述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逾期事项后续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本次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公司财务风险。目前公司仍有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将于未来到期,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推进借款展期相关工作。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调整等可行方案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力改善经营状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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