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75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26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戴文军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76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7号),因公司2017年至2021年期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各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9.8.8条规定,已符合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号),截至目前,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
(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6〕517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三)公司已就投资者诉讼事项合理计提预计负债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共1件,此案件尚未开庭,公司基于谨慎考虑计提了预计负债100万元。如后续相关诉讼案件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相关规定,公司认为已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