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ST尔雅 公告编号:2026076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尔雅股份”)控股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共计4,500,000股(分三批次,每批次1,500,000股)(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共占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6.13%,占公司总股本的1.25%,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结束,拍卖成交4,500,000股(分三批次,每批次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的《成交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共三场(批次),每场(批次)1,500,000股,该标的股权网络拍卖每场(批次)成交价格6153000元,4,500,000股成交金额合计为18,459,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用户姓名张艳在网络拍卖中以最高应价竞买成功,以合计18,459,000元竞得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本次司法拍卖成交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3,388,738股变更为68,888,738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由20.39%变更为19.1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竞买公告》特别提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共计4,100,000股,由于二次司法拍卖流拍,被黔西市人民法院分两批次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进行司法变卖,合计占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5.59%,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共计25,000,000股,被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auction.jd.com/)进行公开司法拍卖,合计占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34.07%,占公司总股本的6.94%。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本次司法拍卖的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2500万股股票,已于2026年9月12日10时结束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名下持有的公司股票共4,500,000股(分三批次,每批次1,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6年10月10日10时至2026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25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二、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结果
2026年10月11日,公司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的《成交确认书》,获悉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网络拍卖阶段已结束,网络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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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股权最终成交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结束,拍卖成交共计4,500,000股(分三批次,每批次1,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司法拍卖成交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3,388,738股变更为68,888,738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由20.39%变更为19.1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竞买公告》特别提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