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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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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6-077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肖明华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2人,董事长熊涛,董事郑念、任涛,独立董事涂娟、莫德曼、程池、胡俞越、徐雅珍、代军勋因其他工作安排等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高路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宜昌高新区公司实施白洋生物科技园项目二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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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议案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玉新、陈婷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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